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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里面电动车的充电器被偷,物业有责任吗?

业主维权 2023-08-14 0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内电动车被偷物业是否有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要看双方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如果物管单位约定对业主的车辆负有保管义务,那么物管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看双方是否存在保管关系,双方形成保管关系,车辆失窃物管应承担赔偿责任;
    3、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物业公司履行了安全防范义务,物业公司可免责;
    4、物管公司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小区内电动车被偷物业不负责如何起诉
    1、确定管辖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业主要准备起诉状,向法院进行起诉;
    3、业主要准备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4、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5、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7、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 在小区里电动车被偷,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收费的,在保管期内,因物业保管不善造成电动车损毁、灭失的,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免费的,那么物业与电动车车主之间形成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物业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那么不用承担责任,这时电动车车主必须举证证明物业有重大过失,物业才会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在小区里电动车被偷,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收费的,在保管期内,因物业保管不善造成电动车损毁、灭失的,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免费的,那么物业与电动车车主之间形成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物业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那么不用承担责任,这时电动车车主必须举证证明物业有重大过失,物业才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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