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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其他 2023-08-14 05: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是有具体规定的,一般对公司及股东影响比较大的都属于重大事项,当然,这也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由约定
  •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的内容如下: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7、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 公司重大事项: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订立重要合同;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其他。
    法律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第二款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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