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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医保卡丢失了

社会保险 2023-08-14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保卡丢失,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级以上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级以上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医保卡丢了有一定的危险性。
    医保卡丢失的危害是遭到盗刷,他人会伪造、变造当事人的医保卡,用于诈骗或者其他的违反犯罪行为。补办医保卡的流程,具体如下:
    1、办理挂失手续。医保卡丢失后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可以拨打12333电话,按照语音提示办理挂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的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或者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
    2、补办医保卡。补办医保卡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省医保中心办理,现场立等可取。新卡补办后,原卡作废。
    医保卡丢失期间就医,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领取医保卡后凭发票、清单原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门诊应提供门诊病历、住院应提供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如涉及补充报销、保险公司补偿报销等情况,自行复印留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医保卡丢失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办理新卡:
    1、先拨打12333咨询服务电话进行挂失;
    2、工作人员办理挂失登记后,参保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到当地的社保中心补办医保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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