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企业担保纠纷答辩状注意什么

抵押担保 2023-08-14 14: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无论从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还是《九民纪要》综合来看,公司担保无须决议大致分以下几类情形: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保函的;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公司与债务人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的,担保合同由合计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签字同意的;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二)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第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公司以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无法清偿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时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其他债权人请求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十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即便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1)公司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公司,或者是开展保函业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2)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
    (4)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第二十条 依据前述3条规定,担保合同有效,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按照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担保无效的规定处理。公司举证证明债权人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或者机关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一、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担保效力如何处理
    1、担保效力无效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的投资、为他人、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担保的行为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股东或者受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3、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