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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在哪里办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4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变更登记,一般有三个流程,具体如下:
    1、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变更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公司股东变更的情况如下:
    1、增加公司股东;
    2、减少公司股东;
    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东变更办理一般是到工商局进行变更,流程为: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信息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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