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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纠纷答辩状注意什么

房屋租赁 2023-08-14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纠纷,可以找房屋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有仲裁协议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可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注意的问题:一是房产中介资质,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二是明确中介费用,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三是买卖双方资料,主要是出出租方,需要提供房产证、有无司法限制、有无抵押等资料。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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