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产买卖卖方在异地可以做委托公证吗

房屋买卖 2023-08-14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异地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办理步骤 1、那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 管辖权 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房屋买卖合同 、个人 身份证 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需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需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要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交房产价值3% 契税 、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 一般情况下,房产出售委托可以异地公证,异地办理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也是有效的。当事人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产权证明等材料。公证部门经审查会受理符合公证条件申请。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会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还会通知补偿不完备或有疑义的材料,公证部门也会调查交易双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能异地公证委托卖房。异地公证委托卖房的时候,委托方要注意以下的6点:1、别轻易使用独家代理。独家代理只能方便获利,所以千万不要轻易使用独家代理;2、不能由中介定房价;3、要谨慎收购房定金;4、明确中介费支付细节;5、委托期限不能过长;6、签署合同等文件不可留空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铁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