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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8-14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
    (二)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三)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
    (二)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三)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包括:
    1、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2、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房产登记等手续;
    4、买卖房屋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一、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1、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
    1、查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将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签进合同;
    4、详细约定交房条件;
    5、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6、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7、看清楚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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