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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天我干了六天提前一天辞职老板不让第二天下午直接走了老板能拒发工资吗。

讨薪 2023-08-17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法。即使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公司也不可以拒发工资。很多企业都会以员工未提前通知为由,拒绝发放工资,实际上这种做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一般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的,能在三十日后离职。试用期的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若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公司以离职工作交接未完成拒绝发工资,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式员工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人员提前三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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