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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公证才有用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18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并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的
    只要合同是在双方达成合意下签署,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公证是加强合同效力的一种选择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合同不需要公证才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且经公证的合同不属于前述范围,只是经过公证的合同证据效力更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依法签订的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应。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公证可以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但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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