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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么

社会保险 2023-08-18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用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是否由提取期限的要求,可以咨询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向银行还款的日期所在的月份为标准,在满一年之后,也就是下一年的这个月即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之后每年的该月都可以进行申请提取。此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条件的,为了确保公积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才可以申请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




    1 、住房公积金不能够用作购房首付,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应自己付首付,然后再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2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中的某一条:购买、翻建自住房;离休或者退休;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且和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到港澳台或者国外定居;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纳入低保户用来支付房租等;首次提取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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