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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骑手,我被机动车撞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8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骑电动车被撞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可以协商要求对方赔偿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辆维修费等。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自行车撞人致伤的,属于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法律依据:自行车撞人致伤的,属于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自行车撞人致伤属于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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