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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08-18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可以补办,流程如下:
    1、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合同等材料;
    3、出具遗失说明;
    4、工作人员查档;
    5、工作人员查档并确认属实的,予以补办房屋他项权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可以补办,流程如下:
    1、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合同等材料;
    3、出具遗失说明;
    4、工作人员查档;
    5、工作人员查档。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的处理是:申请人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房屋他项权证的补办程序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补办程序相同。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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