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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 2023-08-18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自愿离婚要带以下材料去办理: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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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法律分析:双方自愿离婚,进行登记需要带的材料包括: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双方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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