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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是不是还要交行政罚款

行政处罚 2023-08-18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酒驾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驾不交罚款的,根据规定每日将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强制被执行人缴纳。醉驾除了面临行政处罚外,还将承担刑事责任。醉驾有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如下:一、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一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可判至15年有期徒刑;三、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根据情节的轻重,最高可至死刑。
  • 醉驾处罚有如下规定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还应当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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