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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金需要偿还吗

其他 2023-08-19 0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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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救助金是不需要归还的,是对弱者的保护 另外,缓交诉讼费是要缴纳的,但是免缴就是不需要缴纳了,当然了一般是败诉方最终承担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 决定救助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办理手续。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救助金后,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对具有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的救助申请人,可以依据救助标准,先行垫付救助金,救助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 法律分析:司法救助金只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的诉讼费用进行缓交、减交、免交,并不是具体发放一定的金额。司法救助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或者说,司法救助,也称为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其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法律分析:需要还的,起诉后对方的钱会先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部分若您代写文书、代理案件的需要,请联系我沟通详细案情,让我能更好的帮助您!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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