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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两个人合租的,那个人主动要求我退还租金,我可以退还押金和租金吗?

房屋租赁 2023-08-19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出现了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退租金的情况,是可以退租金的;否则出租人不会退回租金。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退还押金。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承租人可以返还全部或部分定金。出租人不同意退还定金的,即使出租人起诉,定金也不能退还。因为押金是有保证的。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没收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一开始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并因此支付定金,但后来又反悔,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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