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土地合同纠纷。

土地纠纷 2023-08-20 0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合同纠纷类型有:
    1、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2、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3、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
    4、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5、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6、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
    7、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法律分析: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纠纷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2、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3、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
    4、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5、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6、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
    7、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