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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房屋买卖 2023-08-20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拆迁作价凭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
    4、领取房产证。
    一、安置房的作用包括:
    1、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二、安置房的拆迁条件包括:
    1、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当事人要带着身份证,和房屋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资料,亲自到公证处提起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会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和信息做笔录,做完公证笔录后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并且还要在协议书上签名确认。最后当事人就小只需要等待公证书的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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