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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应该受到什么刑事处罚,法律规定是什么

家暴 2023-08-20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家庭暴力按下列情形分情况进行处罚:
    (1)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给经批评教育或者告诫;
    (2)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
    (3)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家庭暴力按下列情形分情况进行处罚:
    (1)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给经批评教育或者告诫;
    (2)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
    (3)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家庭暴力一般按如下规则予以处罚:若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会被拘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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