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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抚养费还收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子女抚养 2023-08-20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法律具体作出了以下规定:依照我国《民法典》第108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的规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条件是:要求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子女的情形而强行生育的。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 关于孩子抚养费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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