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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近亲结婚

结婚 2023-08-21 0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近亲不能结婚。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必须满足到法定结婚年龄、完全自愿、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核准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缔结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结婚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婚姻登记的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结婚登记。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达到法定婚龄。
    4、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5、双方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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