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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在哪里交费?

刑事辩护 2023-08-21 0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立案要交费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是需要缴纳申请费用的,申请执行的费用依据涉案财物的价值而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 人民法院会先立案,然后再让起诉方交诉讼费。按正常的诉讼程序要求,是要由法院审查后进行立案受理,立案后再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通知原告交纳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庭程序是什么
    1、庭前准备工作;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5、宣布开庭;
    6、宣告案名、案由、审理程序和方式;
    7、介绍审判人员;
    8、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9、宣告庭审的阶段;
    10、诉讼指导。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法院立案就要缴费。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法律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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