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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愿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8-21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不能生育能起诉离婚,按如下流程起诉离婚: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不成;
    2、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离婚;
    3、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妻子不愿意生子女的情况下,丈夫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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