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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银行卡被法院冻洁了一个星期左右了,可到现在我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其他 2023-08-21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 查询自己的银行卡是否被法院冻结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1、带上银行卡、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咨询; 2、带上银行卡去ATM机进行查询,如果可以取钱,就没有冻结,反之则很可能已经被冻结; 3、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查询; 4、通过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查询。法律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 法律分析:可以咨询银行客服。一般来说法院解冻银行卡第二天就可以正常使用。银行卡被冻结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当银行卡余额不足100元时,长期不使用;2、电话银行或在ATM机上连续输错三次密码;3、银行卡丢失、挂失;4、被人恶意操作,在知道你本人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打银行电话冒充银行卡主人并要求挂失;5、其它,如欠款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 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会立即冻结被执行人、担保人的银行账户,不会通知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如果想要解除冻结,必须是在被执行人根据法院判决书上的执行款项给付到位后,才能解冻。如果被执行人无力给付,则由担保人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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