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地产交易纠纷起诉条件如何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8-21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所提起的房地产案件诉讼的条件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并且如果是属于专属管辖的,还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房地产纠纷的流程是: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房产合同、房产证明、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立案需到房产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向法院提交双方主体资格、诉讼主张、证据等材料;法院送达立案通知书,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拉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