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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探视可以否要回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3-08-22 0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给探视,不一定能要回抚养权,探望权和抚养权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遇到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不让探视不一定会失去抚养权。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变更的原因如下: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对方不让探视的,一般很难以这个理由要回抚养权。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的权利,另一方需要协助探视。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探视,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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