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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方式,法律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2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当事人拒绝签字,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 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有:直接送达当事人,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 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有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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