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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有义务抚养自己弟弟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3-08-22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姐姐在法律上没有义务赡养亲弟弟。
    在特定情况下有抚养的义务。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也是有成立条件的。总共有如下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姐姐在法定的情形下,才具有义务抚养自己的弟弟。前述条件主要包括:父母都已经死亡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也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姐姐有抚养能力,弟弟属于未成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姐姐需要承担抚养义务,一直到弟弟成年之后。所以姐姐抚养弟弟是,法律上面要求的,当自己的父母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弟弟,或者是属于贫困家庭,或者是父母双亡,那么作为姐姐就有义务抚养自己的弟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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