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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并购后原始股如何处理

公司并购 2023-08-22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协议中怎么规定的。一般公司重组后原始股有三种处理方式:1、股票依然会在市场上交易。(有可能会有短暂的停牌)2、按照重组协议,根据一定比例转换相应股票。3、股票回购,股票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定的途径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这是一种大规模改变公司资本结构的方式。股票回购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公司将可用的现金分配给股东,这种分配不是支付红利,而是购回股票。二是公司认为自己企业的资本结构中股本成分太高,因此就发售债券,所得款项用于购回本公司的股票。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购买原始股的方式如下:
    1、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2、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购买原始股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原始股注意事项如下:
    1、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权不能在一年内转让,出售的原始股份一般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时向社会公布发行公司债券的股权,此时可以购买原始股;
    2、自企业开创生效日一年内不能转让,一年后的转让理应在规定的股票证券买卖场所之内开展,由自然人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购买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法律分析: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原始股的收益: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一般来说都有一个限售期的,这个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后,所持有的股份陆续解禁,就可以卖出了。
    不上市的话,除非公司回购,或者找下家接手,这钱基本就打水漂了。公司回购和下家接手的可能基本为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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