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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唯一的房子卖了还债,现在夫妻名下没有房子,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8-22 14: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其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需要向社会公布一次。最后,还需要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夫妻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的,离婚时,该房子能由夫妻协议分割,也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且应当对未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另一方予以经济补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夫妻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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