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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 2023-08-22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登记离婚应满足的条件为:1、当事人亲自提出结婚登记申请;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双方完全自愿;4、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5、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当事人亲自办理登记手续;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双方完全自愿;
    4、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2、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3、协商达成一致已经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4、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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