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因婚外情离婚可以一并起诉小三吗

起诉离婚 2023-08-23 0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婚外情离婚一般不能够一并起诉小三。婚姻的维系更多是婚姻当事者的义务,而婚姻中的矛盾在所难免,婚姻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的调解夫妻关系。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能够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离婚只能从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的破裂为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 因婚外情离婚是不可以一并起诉小三的。因为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但若因婚外情而产生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将出轨方与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 因婚外情离婚不可以一并起诉小三,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婚姻关系的过错方,过错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