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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公司的分公司可以合并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成立 2023-08-23 0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个公司的分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即可以合并。根据相关规定,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两个公司的分公司可以跟随各自总公司的行为进行合并,但不可脱离总公司的行为单独进行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两个公司的分公司可以合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两个公司的分公司可以跟随各自总公司的行为进行合并,但不可脱离总公司的行为单独进行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不经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公司合并是几家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必须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自由行为,合并与否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3、公司合并是一种不需要解散和清算程序就能消除和改变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清算的情况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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