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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突然去世,没有遗嘱,他名下有一套房子,我想过户在我的名下,因为那是婚前财产,可公证处说不行,首先儿媳要分割房屋的一半产权,另一半再有我和老伴孙女儿媳继承,我认为不合理,该怎么办?

遗产继承 2023-08-23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房屋时先分割一半房屋给配偶,再由继承人共同协商继承一半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房屋时先分割一半房屋给配偶,再由继承人共同协商继承一半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房屋时先分割一半房屋给配偶,再由继承人共同协商继承一半房产。若一方留有遗嘱将该房产作为遗产留给配偶时,只需另一方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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