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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在了,户口不在一起,土地确权在一起,村里能把土地收回吗

土地纠纷 2023-08-23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收回,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3.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4.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可以收回,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3.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4.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一般情况下,户口不在本村,土地不能确权。但是非本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占用了农村宅基地的可以确权。属于移民安置、地质灾害、国家扶贫等原因集体搬迁,在符合当地规划条件下,经国家权利机关批准可异地建房情形的,也可以进行土地确权。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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