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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具体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23-08-23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具体是:
    1、分红权是指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权利;
    2、优先认购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售股权,除内部转让、法定继承等情形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具体是:
    1、分红权是指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权利;
    2、优先认购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售股权,除内部转让、法定继承等情形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分红权指通过合法持有公司股份,并根据股份比例享有公司收益的权利。优先认购权指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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