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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问一下业主在小区花园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呢

业主维权 2023-08-23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在小区花园内摔伤,物业一般没有责任。物业刚打扫完小区花园路面湿滑的、道路损毁严重物业没有修理也没有任何围挡遮护的、被路面废弃物品绊倒的,以上情形物业担责,但在明确禁止进入的小区花园内摔伤的,物业无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业主在小区花园内摔伤,合同中有规定的,物业有过错的,物业有责任,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或者物业没有过错的,物业一般不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1、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2、如果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小区安全管理职责而摔伤,物业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比如小区道路损毁严重,物业没有及时处理或修复,也没有任何围挡遮护,业主在这种情况下摔倒受到伤害,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是因为业主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摔倒,比如自己走路不小心滑倒;被他人或车辆碰倒、绊倒、撞倒;或躲避他人、车辆过程中摔倒,等等,需要业主自己承担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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