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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没有户口本可不可以领结婚证

其他 2023-08-23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若当事人一方没有户口本的,则不可以领结婚证,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领结婚证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除此之外,还要带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没有户口本不能领结婚证。男女双方要确立婚姻关系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未提交户口簿的,不符合登记条件,应当不予登记,并且告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原因。
    法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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