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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和企业合并的区别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3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收购与企业合并的区别有:
    1、主体不同,企业合并是公司之间的行为,主体是参与合并的公司。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
    2、效果不同,合并效力使公司实体发生变化,被合并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收购的效力改变了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本身没有改变,仍然存在;
    3、性质不同,企业合并必须经过企业双方协商达成合并协议,这是双方平等协商和资源合作的结果。在股权收购中,收购人与目标公司的关系不同。当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对收购做出反应并积极配合时,收购就成了友好的收购性质,当被收购公司管理层拒绝并阻碍收购时,收购具有敌意收购性质;
    4、控制程度不同;
    5、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作为法定合并,企业合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股权收购不需要履行上述程序,也不需要取得目标公司管理层和权力机构的同意,也不需要债权人的保护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效力不同;
    3.性质不同;
    4.控制程度不同;
    5.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股权收购与并购的区别是,并购包括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往往是公司之间自愿联合;而收购一般是实力更强的公司收购相对弱势的公司,是通过取得其控制权的方式来管理该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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