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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 2023-08-23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结婚要符合的条件有: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一、结婚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结婚时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如下:
    (1)必须当事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均没有配偶;
    (5)男女双方均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新人双方,持所需证件,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2、提出申请后,填写声明书、申请书。并在签名处,签名或按手印;
    3、通过审核之后,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 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 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 结婚主要有以下必备的条件:
    1、办理结婚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已经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3、双方当事人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4、双方当事人在办结婚登记时无配偶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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