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车辆被别人追尾,维修以后可以索取车损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3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车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修车期间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车辆被追尾了,导致车辆受损,交警裁定对方全责,如果没有人员受伤的话,只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损失。其他没有赔偿。可能你觉得车辆受损了,应该有折旧费或者说是贬值费的赔偿,这个是没有的。目前法律也不支持,除非你的车辆是纯手工打造的,有收藏价值的,法院可能会按照有收藏价值这一块来判决赔偿贬值费,一般的车辆是没有赔偿的。
    如果车辆受损后维修时间比较长的,你可以主张部分交通费,也就是上下班时候的打车费,也只限于每天上下班致谢距离的打车费,还要有发票,还必须起诉到法院,才能得到赔偿,不起诉的话,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意赔偿。只有法院判决了才赔偿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对对方车辆造成了损失需要赔偿对方车辆的维修费,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请交警部门进行事故鉴定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