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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银行贷款无力偿还需要儿女还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8-24 0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的,正常情况下儿女没有替父亲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但是,如果儿女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的,则应该承担该贷款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父亲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也就是意味着独立地对外享受民事权利的承担民事义务。所以,作为儿女,是没有帮父亲偿还银行贷款的法定义务的。另外,如果此贷款是在父亲在婚内形成的,正常情况下都应该认定为父亲和母亲的共同债务,是由父亲和母亲来共同负责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不必须偿还,父母死亡子女继承其财产的除外,子女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母欠债不还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子女代为清偿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父母死亡,子女依法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下,应以继承的财产份额为限,对父母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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