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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还需要申报纳税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8-24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纳税,一般有三个流程,具体如下:
    1、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依法缴纳税款。
    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这种情况下,从财政考核上考虑,总分公司可以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 分公司是否需要单独报税要看是否与总公司在一个纳税范围:在同一个纳税地区范围的,可以由总公司一起报税,自己不做申报;如果不在同一个纳税地区范围的,则需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需要报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需要申报相应税款的(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是所得税不是自行申报,是根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来填写所得税申报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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