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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妈死了,然后我爸在外地工作,我奶奶在家做饭。我和妹妹在家,我已经18岁了,然后我需要他一个月的生活费和我妹妹一起花。他需要多少钱?如果诉讼法律,他需要给多少?除了奶奶做饭,我和妹妹的生活费都需要我

子女抚养 2023-08-24 10: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
  • 如果死者的父母没有劳动能力有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抚养费应该支付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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