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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车辆扣分,法律如何规定

其他 2023-08-25 0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扣分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车辆扣分处理的流程如下:
    1、准备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来到当地交警大队;
    2、本人拿着资料来到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进行业务处理;
    3、要求工作人员查询本人驾照分数和车辆违章明细情况;
    4、打印出关于车辆的所有交通违章缴款单;
    5、拿着交通违章缴款单按照单上金额去指定银行进行罚款认缴。
    车辆扣分处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机动车扣分处理情况如下:
    1、先去车管所,交警大队和通过手机app等方式查询有无违章;
    2、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交管所违章处罚大厅去处理,确认后工作人员会给开处罚决定书;
    3、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即可。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
    从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记分不达到12分并已将所有的罚款交清的,记分系统会在下一年开始,便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的分数值清零,记分周期如此不断地循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一、车扣分去哪里处理
    1、车扣分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哪些违章行为会被扣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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