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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有什么原则

婚姻债务 2023-08-25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原则:一般是按照平均原则进行分配的
    如果是一方为治疗己方疾病或抚养己方的子女或赡养己方的老人所借的债务,则己方对共同债务承担份额要多于另一方,另外,如果双方在借款之前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份额作了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
    1、通常情况下,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假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通过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功的,人民法院将会判决。
    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原则包括: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如果是一方为治疗己方疾病或抚养己方的子女或赡养己方的老人所借的债务,则己方对共同债务承担份额要多于另一方,另外,如果双方在借款之前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份额作了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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