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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的老板和员工一起开车出差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车祸负责人是我们公司的老板。路面下雨打滑,撞上护栏。员工受伤了。目前员工已经申请了工伤,但是我们公司的老板不能申请工伤。社保局的回复不能判定为工伤。这合理吗?

工伤索赔 2023-08-25 11: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遇到工伤,应当如何维权?是否职工本人也要承担责任。
    有的人可能确实不了解法律法规,觉得自己在工作中受伤了,可能是自己原因造成的,因此自己就不了了之了。比如我们在日常交通事故中,都会划分谁的责任多、谁的责任少,工伤是这样的吗?
    工伤究竟是什么?
    “工伤”是我们口头的一个说法,是不是工伤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我们万一发生工伤或者疑似工伤,应当抓紧下工伤保险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工伤认定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实际上,工伤既包括因工受伤,也包括职业病。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七大类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我们大家最熟悉的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很多人可能不明白,实际上我们进入工作场所以后,为了工作准备换件衣服被砸到脚都有可能是工伤。只要是必须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都可以。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劝阻顾客的一些不良行为遭到暴力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千万不要对职业病有误解,认为我们长期看电脑引发的颈椎病就属于职业病。实际上职业病是指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像销售人员、入户维修人员,主要还是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这一条并不限定工作场所,比如安装空调的工作人员。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一点有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就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认为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除了工伤,还有视同工伤。
    实际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有三类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不属于工伤,但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即使是职工本身就具有的疾病,跟工作没有关系。一般可以理解为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所以,也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49小时死亡算不算?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即使不是你的工作,只要你是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伤害。比如,制止小偷、匪徒受的伤害就属于工伤,这种行为可能很多人想不到。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一点没的说,照顾革命伤残军人是应该做的。
    结论
    工伤是一种状态,只要认定了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不够条件,就认定不上工伤。
    相关工伤认定条件中跟本人责任有关系的一条,是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所以,发生工伤事故以后抓紧去申请认定吧。只要认定上工伤,就可以享受到工伤报销待遇以及其他后续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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