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哪些债务是夫妻个人的债务

婚姻债务 2023-08-26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个人债务的具体类型如下:
    1、在婚前由一方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以下这些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产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款产生的债务;
    2、约定好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而借给夫妻一方当事人的借款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个人债务有: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吸毒、赌博所欠下的债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眉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