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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去哪儿交罚款,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3-08-26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行政执法罚款去哪里交
    1、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如下:
    (1)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如果难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可提出由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六十九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二、行政罚款不交怎么处理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交纳交通违章罚款的方法包括:
    1、交纳交通违章罚款义务人可以到指定的银行,通过自助机或现金方式交纳;
    2、已开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缴款人,可以在线上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自助缴纳;
    3、交纳交通违章罚款义务人无异议的,执法人员还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一、罚款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吗
    1、罚款不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罚款属于当事人违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所应当受到的处罚,属于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为民事赔偿,其中不含有惩罚性质,为对违法行为受害人的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公司乱罚款怎么办
    1、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追究用人单位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追究用人单位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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